乌兰察布讯日前,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集宁大队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时,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
7月13日晚11时15分左右,高速公路一支队集宁大队在集宁高速收费站周末夜查时,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驾驶员张某神色慌张,企图加速想要驶离,驾驶人的这一行为很快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快速将其拦截,并要求该驾驶人出示证件,就在这时,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7.7/100ml。为进一步确定张某涉嫌危险驾驶,民警将张某带到卓资山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送检验机构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驾驶员张某的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3.65/100ml,已经达到醉酒的标准。
张某称,当晚11时左右,他在兴和县与朋友喝酒时,接到住在集宁父母打来的电话,说家中有紧急事情,需要,张某赶快回集宁,张某以为半夜高速上应该没有检查的交警,,加之事情又比较着急,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往集宁走,没想到,快出集宁收费站口,让夜查的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该大队对张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了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