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讯近日,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用蒙、汉和西里尔蒙古文三种语言文字制作法律文书,就一起蒙古国公民阿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蒙古国与我国蒙语口语相通,但蒙古国使用的是西里尔蒙古文,而我国蒙古族使用的是回鹘式蒙古文,蒙古国籍被告人看不懂我国的蒙古文,但能听得懂我国的蒙语。为此,该院对此案的办理高度重视,指派蒙汉双语检察官、助理检察官承办此案,并聘请专业人士将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翻译成西里尔蒙古文。
在审查该案时,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与侦查人员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两次提前介入。在此基础上,承办检察官从审查起诉的角度,在完善证据细节、规范取证程序和保障外籍人员诉讼权益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引导侦查取证,夯实证据体系,严把案件的证据关和事实认定的质量关,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宝力日玛尚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