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孟根巴根、包勿有(包乌云):
本院受理(2019)内0521民初5341号原告孟杰文与被告包孟根巴根、包勿有(包乌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孟杰文要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包孟根巴根偿还借款18000元,支付利息10080元,本息合计28080元;二、要求被告包孟根巴根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全部还清为止,按月利率2%给付利息;三、要求被告包勿有(包乌云)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四、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二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6日
吴七斤、代钡(代心):
本院受理(2019)内0521民初5415号原告胡舍得与被告吴七斤、代钡(代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胡舍得要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吴七斤、代钡(代心)偿还借款50000元,支付利息29000元,本息合计79000元;二、要求被告吴七斤、代钡(代心)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3日起至实际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三、要求被告吴七斤、代钡(代心)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二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7月16日
白六柱(白留住):
本院受理(2019)内0521民初5371号原告关八斤与被告白六柱(白留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关八斤要求:一、要求被告白六柱(白留住)偿还借款14000元;二、要求被告白六柱(白留住)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7月16日
刘会、金桂芳: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艳诉你、周兴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会、金桂芳共同给付借款本金74800元,给付借款逾期利息34800元,本息合计109600元;2、判令被告周兴利承担本案60000元本金及逾期利息34800元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7月16日
代孝文:
本院受理原告包长喜、王海柱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代孝文给付二原告为其代为偿还的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4374.16元,合计44374.1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