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高天波
高岳)近日,赤峰市林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王某报警称:其手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4000元人民币被盗。
接警后,林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员对受害人手机进行查看,并询问受害人事发经过。受害人王某提出其表哥下午曾持有其手机,侦查员立即对其表哥进行询问。
经查,表哥王某手机里有明确的转账记录,证据确凿。原来,案发前几天,表弟王某曾忘记手机支付宝登录及交易密码,表哥帮表弟找回支付宝登录及交易密码,并暗记于心。事发当日,王某到表弟住所欲借钱1万元,表弟拒绝后外出,表哥王某想起借款遭拒,心生不忿,在屋内时发现弟弟手机,因急需用钱,遂产生盗窃之念,通过支付宝,将银行卡内的4000元钱转入自己的支付宝中。
目前,王某已被林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