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塔利中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6月24日上午9时20分许,驾驶人庞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挂车沿新城区11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由于该车辆未参加年检,在通过稽查布控系统时,平台发出报警,行驶至某基地门口附近路段时,被在该路段巡逻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拦停后,庞某主动出示了驾驶证和身份证,但是,其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在等候过程中,细心的交警通过比对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发现了端倪。
交警发现,驾驶人提供的名为付建平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字体和式样明显异样,于是通过警务通,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查,该驾驶证信息的确存在,便又对其出示的身份证进行核查,结果照片和本人并非一致,明显伪造。“我自己本来有驾驶证,但准驾车型为B2D,不允许驾驶半挂牵引车。我也知道伪造、套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严重违法,但为了节省费用,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办了一套假手续。”在新城区交管大队办案中心,驾驶人庞某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今年6月9日,我通过手机微信群看到了一条办理证件的小广告,急于求成的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和对方添加为好友,并询问其办事流程。对方告诉我,大约一周就能办理准驾为A2的驾驶证,为应付路上检查,他建议我再办理一张等同的身份证,但费用需要500元,并承诺办好后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过来。我也考虑过法律后果,考虑到雇佣一个驾驶人一个月费用接近上万,现在业务又不好,自己也是开货车出身,大部分时间在国省道通行,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在询问室,庞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不已。至于他提供的名为付建平的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是办证机构提供的,他本人并不认识此人。庞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身份证,违反了法律法规,新城区交管大队依法将此案移交到新城公安分局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王永明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