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履行好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帮助各单位维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安全战略部署,了解当前维稳工作形势和任务,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维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欢迎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学习。现就有关事项函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解读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
3.国内外安全形势分析
4.新时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工作
5.加强领导干部政治安全素养
6.《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解读及重点条文分析
7.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重要论述
9.领导干部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提升
10.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1.涉稳信息收集与研判
12.经济维稳和信访维稳工作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4.社会危机管理与控制15.防暴恐应急处突工作
16.信息化时代新媒体运用与管控
二、拟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防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方党校和警官院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采用课堂讲授与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及地点(共九期。报名截止日为开班前七天)
第一期2019年7月15日—22日哈尔滨(报到日期:7月15日,星期一)
第二期2019年8月21日—28日大连
(报到日期:8月21日,星期三)
第三期2019年9月2日—9日拉萨(报到日期:9月2日,星期一)
第四期2019年10月22日—29日南昌(报到日期:10月22日,星期二)
第五期2019年11月4日—11日厦门(报到日期:11月4日,星期一)
第六期2019年11月18日—25日北海(报到日期:11月18日,星期一)
第七期2019年12月2日—9日腾冲(报到日期:12月2日,星期一)
第八期2019年12月16日—23日海口(报到日期:12月16日,星期一)第九期2020年1月6日—13日珠海(报到日期: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四、参加对象
各地党委政法委、国安办分管负责人,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党委政法委、国安办负责维稳工作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党政机关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分管或负责维稳、综治、应急、信访工作的负责人与业务骨干;法学会有关干部。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务服务工作及出具报销凭证均由各期次培训基地负责。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事项。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82919313 82926920
18701031823
传真:(010)82926920联系人:郭建宁侠邮箱:zgf xhpxzx@yea h.net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报名表请登陆内蒙古长安网下载。
网址:ht t p://www.nmgzf.gov.cn/ggs m/
2019-07-01/25894.ht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