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查干讯 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二团队成功调撤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案件原、被告均与村民签订了同一块地的承包合同,原告张某一直耕种上述土地,并进行了辅助设施的投资,累计花费七十余万元,用于打井、铺设地埋管道等,被告王某之前否认原告的投资数额。张某出示了大量证据后,王某无力反驳,认可了事实,并自愿放弃耕种,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李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