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古郎讯众所周知,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这位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两次醉酒驾车。
当日晚间,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交巡警大队在夜检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辆奇瑞轿车驶入执勤民警的视线,当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康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康某某表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随后的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康某某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首先对康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查发现,2018年,康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驾驶证因此被吊销。之后,康某某不知悔改,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该大队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张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