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6月14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随着法槌的敲响,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被告人白某某在海勃湾区先后以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从事放贷业务,雇佣被告人高某、戈某、陈某、石某、胡某、周某等人以滋扰、跟踪、谩骂、威胁等手段向逾期借贷人非法索债。该犯罪集团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就本案涉及的事实和罪名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本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乌达区法院敢于亮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