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生态,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严格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采取“预防和化疗为主,手术和放疗为辅”的综合治疗措施,有效控制了“黑恶势力”这颗“毒瘤”的滋生、转移和复发。
坚持总体部署,制定最佳治疗方案。该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精神和旗委、旗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宣教股、基层股和社区矫正大队负责“预防和化疗”,公律股负责“协助手术和放疗”,基层司法所全程全方位协助的治疗方案,并成立了扫黑除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局长兼任,联络点设在司法局办公室。
以“预防化疗为主,手术放疗为辅”,该局采取了三级预防治疗措施。即:“病因”预防为一级措施。近几年来,该旗牧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这便成为了“套路贷”、非法讨债等非法手段和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此,该局帮助7个牧区司法所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帮助指导牧区民间借贷。鉴于借贷纠纷多因高利贷和借条不规范等问题,分蒙汉两种文字编印了3万余份普法宣传册,合法借贷的利率、违法高利贷利率以及表彰借据文本等均跃然纸上,牧民群众爱不释手。此外,“村霸”等恶势力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要硬拿等案件也不时地发生,而这些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就是广大农牧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权意识薄弱所致。因此,该局注重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广大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对黑恶势力的认识。同时,围绕“七五”普法规划,该局利用法律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宣传 《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该局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发放化解债务专项宣传单3万余份、扫黑除恶宣传单25000多份。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为二级措施。一是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牵头,以司法所为单位,对全齐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加大对涉毒、涉黑等重点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旗共排查矛盾纠纷1466件,调解成功1450件,调解成功率98.9%,发放调解案件补贴66022元,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三是建立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备案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前要向司法局报备,律师工作股对案件代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行周统计、月统计报告制度。2018年以来,律师共代理7件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已经结案3件、审判阶段2件、公安侦查阶段2件。积极参与旗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旁听庭审6次。康复预防为三级措施。该局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的手段,及时掌握“两类”特殊人群的思想动态,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严管严控,严格外出审批;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尤其是涉黑人员的生活状况、心理波动、社会交往等情况,做好心理疏导、思想转化、帮困扶助;与公检法建立沟通协调,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形联动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一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活动,及时与相关部门共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