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近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邀请杭锦后旗人大代表杨军与执行干警亲临执行现场,并在杨军的监督下,将位于陕坝镇蒙秀物流园区的6套门店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2015年,杭锦后旗法院受理了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贾某、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欠王某工程款700余万元,并由贾某、及某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本案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给付义务,2016年初,王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几经周折,在刘某与贾某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查封了该房地产公司所有的6套房屋,并对查封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轮拍卖,无人竞买而流拍。
流拍后,申请人王某同意以流拍价接收房屋,抵顶部分债务。因该公司未主动交付房屋,为此,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现场,监督执行行为,顺利将房屋交付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 (杨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