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讯2019年2月,因与妻子感情破裂,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姜某来到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可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申请立案时,法院立案人员却告诉他,他已经于2018年1月通过诉讼的方式和妻子离婚了。姜某登时摸不着头脑,因为2018年他一直在外地打工,根本没有办理过离婚诉讼。
但是法院给姜某出具的法律文书显示,2018年1月,姜某的妻子张某菊起诉离婚,因姜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原告张某菊与被告姜某离婚。因张某菊对法官称不知道姜某的下落,法院对判决书进行了公告送达,并拿出了他在应诉阶段的电话录音,证明他知道妻子张某菊起诉离婚的事实。在听过录音后,姜某断然表示,这不是他的电话录音!
那么,这个神秘的“被告”到底是谁?他和张某菊又是什么关系呢?
原来,这几年来,张某菊几次向丈夫姜某提出离婚,姜某始终不同意,张某菊遂将一部分感情寄托到社交网络上,认识了自称“刘永”的湖南省长沙市男子。二人共谋,由张某菊到法院起诉离婚,“刘永”冒充姜某应对离婚诉讼程序。两人最终蒙混过关,张某菊如愿得到了离婚判决文书。2019年5月31日,巴林左旗法院对张某菊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之后,法院将对已经做出的离婚判决通过再审予以撤销,同时对张某菊、“刘永”的行为性质进行综合评估和研判后,作出是否以涉嫌虚假诉讼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决定,“刘永”这个假被告很可能坐到真正的被告席上。
(聂文江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