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他举起了刀……超市深夜遭抢劫民警循踪擒嫌犯家庭琐事引发争执疯狂男子夺妻性命“老赖”躲宾馆逃避执行干警“回马枪”将其抓获连续六年频繁盗窃不知悔改被判十年兄弟俩盯上共享单车“霸占”不成双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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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9

连续六年频繁盗窃不知悔改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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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成通讯员陈瑞霞)近日,乌兰察布丰镇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艾某某公开作出宣判,被告人艾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1年10月27日至2017年5月,被告人艾某某在丰镇市南环路高速桥西侧、凉城县天成乡、大同市新荣区破鲁乡等地盗窃变压器内的铜芯、铝芯和通信基站内的电缆线、路灯下的电缆线以及其他供电设施的金属配件38次,既遂36起,被盗物品价值288152元,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均造成供电设备和通信设备等毁坏。

丰镇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物品,所窃物品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严惩。综上,该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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