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二局干警成功执结了10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鄂托克旗某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李某某等10名员工经济补偿款共计301716元,为了讨回钱款,李某某等10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无奈,李某某等10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鄂托克旗某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带回执行局,并组织10名申请执行人与王某共同展开调解。
执行干警耐心地向王某释法明理,在劝说了3个小时后,王某仍然没有丝毫赔偿的意愿,甚至态度嚣张,试图强行离开。见此情形,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并警告王某,若不依法配合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慑于拘留措施的威力,王某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并当场向10名申请人赔偿了全部经济补偿款。 (莫喜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