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日前,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的再审案件,标的额100500元。双方当事人原是夫妻,婚前两人购买了一辆汽车,申请人崔某出资100500元,被申请人秦某出资50000元,该车辆登记在被申请人秦某名下。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未约定该车辆的归属问题,后申请人崔某以民间借贷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对法院审理结果不服提起再审。
5月28日,经法院合法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开始前,合议庭在明确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一开始,被申请人秦某态度很强硬,表示调解可以,但钱一分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合议庭法官层层深入、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以案说法、以情说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情、理来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以3万元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当事人撤回了再审申请。
(李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