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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28

严格依法办案 震慑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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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由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六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是五原县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二起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至2014年期间,张连柱(已宣判)、兰卫国(已宣判)在乌拉特中旗合伙开采砂石料矿,为获得经济利益,二人在非法开采砂石料的情况下,组建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巡山队,雇佣被告人包某某、付某某等人有组织的在乌拉特中旗前山一带、乌加河镇、德岭山镇、五原县和胜乡、五原县什巴乡等地巡山、巡查,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对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张双金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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