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讯近日,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打出“信用惩戒、司法制裁、刑事打击”强制执行组合拳,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赵某、李某申请执行王某、吴某等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为57万元,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纳入失信黑名单强制措施,在经过对王某土地的查封、评估、拍卖后,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并经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复议后,裁定撤销拍卖确认裁定,案件进入执行僵局。之后对被执行人吴某交易记录调查时发现,2016年申请立案后至今,其用另一张银行卡进行大量交易,交易额已超过执行标的57万元,而王某的另一张卡也有30万元的银行流水交易,而两名被执行人却始终坚持没有钱,无法偿还欠款。法院工作人员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后,以涉嫌拒执罪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王某、吴某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
(李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