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5月7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7日上午9时,该大队呼和塔拉中队交警在101省道与呼和塔拉大街路口临时设卡,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10时3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沿呼和塔拉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执勤民警发现,该机动车驾驶人(男子)未使用安全带,于是拦停后,例行检查。该驾驶人只向民警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说驾驶证落在家了。在接下来的询问中,该男子向交警提供了一个名字为孙某的身份证号码,通过警务通信息查询,结果显示,该号码的确注册了驾驶证,并且属于正常范围。然而细心的民警对头像进行比对发现,该身份信息显示的头像和这名男子大相径庭,面对交警的质疑,见事情已暴露,该男子如实交代了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原来,这名男子姓王,乌兰察布市人,2012年,其由于毒驾,驾驶证被警方依法吊销,戒毒后,再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由于担心路上被查,便将朋友孙某的驾驶证号熟记于心,企图蒙混过关。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仅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而且为道路交通埋下安全隐患,新城区交管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相应处罚。
(王永明李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