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伤害时 保险公司应及时出险莫让他人为司机的疏忽大意“买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刻不容缓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89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07

莫让他人为司机的疏忽大意“买单”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审结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赵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天,赵某某帮其朋友搬完家后,驾驶自己所有的汽车准备离开时,不慎将在汽车附近玩耍的儿童撞伤,后该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某因疏忽大意,在开车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发后,赵某某积极救人,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对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上的判决。

法官评析:

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仅在道路上行驶时遵守交通规则,在平时行驶及倒车时,也要注意周围环境,保持高度警惕,莫让他人用生命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买单”。 (王佳)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