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四风”落实部署 盯“节点”聚焦监督出庭公诉履行职责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围绕“整改”走访查看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培训演练提升素质科学规范用警管理多部门齐心合力 多形式宣传教育把握工作重心 压实筑牢责任支持保障公益诉讼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扫黑宣传利用阵地 除恶教育抓好契机深入讲解法律法规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建平台严把风险关转模式执法更规范增强干警办案素能锻造队伍过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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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8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30

出庭公诉履行职责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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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讯4月19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第一案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组建的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扎鲁特旗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庭上,公诉人宣读了长达两个多小时近100页的起诉书。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自2006年起开始发展壮大自身势力,逐步形成了以刘某某、樊某某、王某为组织、领导者的,层级分明、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被告人刘某某的指使下,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违法犯罪活动,依靠组织的强势地位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并通过高息放贷、垄断鲁北镇内住宅小区装修材料搬运、参与暴力拆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采用暴力手段逼讨债务等方式进行敛财,肆意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对群众造成了心理强制,严重危害了扎鲁特旗的社会经济秩序。

在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为确保公诉人指控有力、有序、有节,对公诉人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和部署,并配合法院做好该案庭审工作,共同指控犯罪,打击涉黑犯罪嚣张气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祁林汲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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