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指示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今年“五一”期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该院在节日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违规滥发福利或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该院党组明确要求,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和呼市30条配套规定,把“五一”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部署落实。抓日常、盯节点,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加强纪律执纪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通过监督检查的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让配套规定落地生根。
(张艳东武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