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辉:
本院受理鞠东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万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李素平:
本院受理原告刘长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元宝山区人民法院B30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姚飞岳:
原告姚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不在户籍地居住,也无其他联系方式,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44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15540元(暂算自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11月9日共200天,利息按约定的月息1分5厘算,及年利率18%),本金、利息合计169940元(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按上述标准另行计付)。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4月16日
张八月:
本院受理原告李双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为其支付的借款人民币本金25500元及逾期利息10980元,本息合计3648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王玉成: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行政检察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付文峰、王梅芳:
本院受理申请人何峰与被申请人付文峰、王梅芳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完毕,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2财保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白凤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哈达诉被告白凤春、白龙山、齐金花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2222初328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白凤春、白龙山、齐金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返还原告王哈达彩礼款人民币40000元;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王哈达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
郝二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诉被告计杰、郝二女、乌兰察布市中安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902民初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集宁区人民法院桥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