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坦额莫勒讯海某与古某既是邻居又是朋友,2007年两人签订一份牧业承包合同,海某将150只基础母羊承包给古某,承包期为5年。承包期满后,古某却将海某的基础母羊全部弄丢,二人十几年的交情毁于一旦。
海某无奈之下,向呼伦贝乐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后,先后两次前往古某所在嘎查,向其送达开庭传票,而法律意识淡薄的古某却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本可以对此案采取缺席审理,承办法官金娜拉怀着“以和为贵”的初衷,来到海某所在嘎查,决定就地化解二人矛盾。考虑到此案涉及邻里朋友间的纠纷,承办法官在现场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开展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认真协商后达成协议,古某分5年向海某支付承包款20万元。十年的矛盾迎刃而解,昔日的朋友重归于好。 (包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