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日前,涉嫌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一改自己“被抓错人”的说法,承认了自己购买并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
3月1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中专路派出所民警在侦查扫黑除恶线索时,获悉犯罪嫌疑人许某伙同嫌疑人云某要从呼市出发,前往乌兰察布市卓资县购买毒品。由于时间紧迫,经过缜密的侦查工作后,中专路派出所出动了精干警力,分队进行围堵工作,一队紧跟前车,另一队在其返呼途中拦截。拦截过程中,嫌疑人许某试图驾车逃离,民警果断上前,将嫌疑人驾驶车辆前挡风和侧挡风玻璃击碎,并喷射催泪瓦斯,以阻止其继续抵抗。控制车辆后,民警成功抓获了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许某和云某,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在抓捕现场,许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然而,在被警方拘捕带回后,许某一改前态,拒不承认自己有犯罪事实,声称自己无辜,被警方错抓。许某心存侥幸,可在完整的证据面前,其心理防线轰然崩塌,只得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中专路派出所治安民警史雷平介绍,该案两名嫌疑人许某和云某均有前科。云某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一直因吸食毒品被打击,多次强制隔离戒毒后又多次复吸,不久前刚结束了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期,而许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8年10月刑满释放。离开强制隔离戒毒所后,云某抵制不住吸食毒品的欲望,四处联络求购毒品。今年3月19日上午,云某与许某取得联系,想购买毒品,得知许某并没有存货,但是有渠道可以联系购买。于是,二人相约于美通市场附近集合,驾车到乌兰察布市卓资县购买毒品。到达该县后,“上家”又让二人乘坐出租车前往指定地点,迅速交易后离开,许某当面支付其3300元。
经检测,警方缴获海洛因1.82克,与云某在返回途中吸食的部分合计共约2克,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目前许某已被批捕,等待法律制裁。云某已被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王雅妮冀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