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日前,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殴伤邻居拒赔偿的“老赖”李某拘传到庭,因惧怕被拘留,李某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原来,家住在鄂托克旗某嘎查村的乌某与李某同住一个村,是多年的老邻居。2017年11月12日上午9时,乌某与李某因宅基地地界问题发生纠纷,两人从口角大战继而发生厮打。厮打中,李某将乌某殴伤。受伤后,乌某入院进行治疗,花费医疗费数千元,经有关部门鉴定,伤情构成轻微伤。之后,公安机关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事情发生后,李某拒绝赔偿乌某的经济损失,随之引发诉讼。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赔偿乌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1.9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予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有关文书,要求其限期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可被执行人李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也没有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没有车辆登记信息。后李某离家外出,地址不详,致使该案无法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李某回家的消息,便驱车前往其住处找到了李某。执行法官在与李某说法析理和耐心劝说无果后,果断将其拘传到法院。当听说要被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时,李某立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即通知家人送来了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巴德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