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沃冬张丽)听见有人给同居女友打电话,遂怀疑二人有染,酒后的郝某一时冲动,持棍将“情敌”打成重伤。尽管事后郝某万分懊悔,积极向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但依然被东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7年9月28日晚11时,饮酒后的郝某在家中听见有男子给其同居女友宋某打电话,遂怀疑二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借着酒劲,郝某拿过宋某的手机拨通了被害人李某的电话,二人因此事在通话过程中发生争吵。一时冲动的郝某随即从家中拿上菜刀、木棍去附近的麻将馆寻找李某。当郝某步行至东胜区柴家梁复兴菜市场西侧巷子时,遇到骑电动自行车前来的李某。郝某用木棍击打李某的头部,致其昏迷并仰面躺倒在地。随后,郝某继续用木棍击打李某的头部。看到李某不动了,郝某才将木棍扔到附近的垃圾箱内,迅速逃离现场。所幸的是,次日凌晨零时许,有路人经过此处发现了倒地昏迷的李某,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被害人李某双眼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其上下颌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因为一时冲动,郝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