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长途奔袭沈阳市,成功侦破一起以技术开锁方式实施的涉案价值达12万元的盗窃案。
居民报警巨款不翼而飞
3月12日下午3时,喀喇沁旗锦山镇某小区1号楼2单元12楼东户居民杨某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小卧室衣柜中的12万元人民币被盗。
接警后,喀喇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侦查。经询问获悉:受害人杨某某是锦山镇某辅导班的老师,3月9日,其将在辅导班收取的12万元学费放在黑色公文包内,存放在家中侧卧的衣柜中,准备用于购买车辆,放钱的地方仅其妻子知道。3月12日下午3时,受害人欲将上述钱款存入银行,才发现包内钱已全部丢失,在确定并非家人挪动后,遂报警。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受害人家住小区2单元12楼东户,案发现场门窗完好,门锁无破损痕迹。经询问发现,受害人三名近亲属拥有其住宅钥匙。3月9日至3月12日期间,有受害人及其亲属共7人出现在案发现场。经反复询问受害人,并全面分析现有信息,排除了受害人谎报警情的可能,并推断为熟人作案或技术开锁实施盗窃犯罪。鉴于案值重大,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兵分两路,现场勘查与视频侦查同步展开,全力破案。
足迹可疑锁定侦查方向
由于发案前两天是周末,受害人一家曾经对家里的卫生进行过清理,为现场勘查工作增加了困难。经反复细致勘查,终于在厨房及单元楼道内先后发现一枚可疑足迹。经对受害人及其所有符合筛查条件的亲属逐一比对,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至此,专案组判定此案嫌疑人利用技术开锁实施了入室盗窃犯罪,于是增派警力参与视频侦查工作。
由于嫌疑人作案的具体时间段难以确定,且该小区出入人员较多,视频侦查工作困难极大。面对监控画面里穿梭不断的人流,随着从3月9日以来一帧又一帧监控录像被不断排除,部分参战民警几乎失去信心。经专案组案情研判会议,并汇总现有信息,认定侦查思路绝不会错,要求所有参战民警坚定信念,以“大海捞针”的决心把嫌疑人揪出来。
视频侦查嫌犯露出端倪
受害人3月12日中午返回家中,因此视频侦查的最后时间也应该定格于当日11时左右。经过连续两天不分昼夜的连续筛查,望着监控画面逐渐逼近于3月12日午间,专案组民警不为所动,以“坚持最后一公里”的韧劲,死死盯着监控画面出现的每一个人的每一个细节。
事实证明,民警的辛苦没有白费。画面转到3月12日上午10时,一陌生男子出现在监控画面内。该男子体型壮硕,穿着黑色上衣、黑色休闲裤,着黑色运动鞋,头戴灰色鸭舌帽。经仔细观察,该男子使用上衣的连衣帽套在了鸭舌帽上面,行为可疑。经梳理该男子在小区内的行踪轨迹,发现其从小区正门进入后,步行进入了门口右侧的小区1号楼1单元,在1单元逗留了约半小时后,又从1单元走出,进入紧挨的2单元,同样在楼内逗留了约半小时时间,从小区正门步行而出。经反复对比,发现该男子胸腹部位的衣服比进入小区时明显胀大。经调取该男子进入的两个单元内的相关监控发现,该男子在两个单元楼内都未曾乘坐电梯。经实地走访,确定该男子并非小区住户。至此,专案组锁定该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追踪循迹案件陷入僵局
专案组立即着手展开侦查,迅速梳理了嫌疑人案发当日在锦山城区的行踪轨迹,发现其于当日上午8时出现在锦山大街十字街路口附近,作案得手后,在某鞋城附近乘坐锦山至赤峰的私家车逃离。专案组遂兵分两路,循迹追踪。
民警迅速找到嫌疑人乘坐逃离的锦山至赤峰的私家轿车车主,该车主反映嫌疑人是在赤峰市维多利商场附近下车。经在维多利商场附近走访,均未找到嫌疑人的相关影像资料。侦查员判断,极有可能是车主记错导致。
另一组民警对锦山十字街附近的所有店铺展开“地毯式”的走访,搜寻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却一无所获。案件至此再次陷入僵局。
柳暗花明 宾馆再现“魅影”
专案组并不气馁,广集思路,分析案情,最终根据嫌疑人最早出现的位置特点,大胆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乘坐公交车前来,且可能夜间在锦山旅店入住。民警迅速调取了符合条件的公交车的监控资料,并对公交车站点周边的旅店逐一走访。很快,民警发现,3月11日晚,一沈阳籍时姓男子在公交车站点附近的某宾馆入住。经比对,确定该人即为嫌疑人。案件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专案组经全面梳理时某的行踪轨迹,发现其于3月2日乘坐客车来到赤峰市后,辗转赤峰市多个旗县区,最终于3月12日在喀喇沁旗作案得手后逃离,至此杳无音信。进一步研判确定,时某已返回沈阳市原籍。
长途奔袭盗贼终落法网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3月15日下午,专案组长途奔袭,前往沈阳市展开抓捕工作。经侦查发现,现已离婚的时某无固定居所。经对时某的三个可能居住地点逐一摸排后,确定其极有可能与一女子在沈阳市某小区同居。经对该小区实地走访,结合相关部门支持,专案组决定在时某位于该小区租赁的地下停车位蹲守。
3月16日晚8时许,经过长达五小时的蹲守,驱车返回的嫌疑人时某被民警一举抓获,民警迅速将其押解回该局。讯问之初,时某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专案组将相关证据一一罗列,铁证如山面前,时某退无可退,供述了其在锦山镇某小区盗取杨某某12万元人民币现金的犯罪事实。日前,时某因涉嫌犯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