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茂春通讯员李泽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白海子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1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走访。
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通过走访矫正小组成员、矫正对象家庭及矫正对象本人,充分了解了在矫人员的思想、生活状况,并从侧面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与行为矫正效果进行评估,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进行法治宣教,要求他们密切关注社矫人员动态。同时,工作人员还鼓励矫正人员要树立信心,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接受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