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失望提出分手男子砸窗恐吓不休图片新闻两人趁夜入室作案 盗窃现金十八万元酒后口角引发冲突 抓伤民警妨害公务心存侥幸无证驾车 路遇交警自食其果性侵少女法难容强奸犯罪终获刑言语不合酒后伤人潜逃一年束手就擒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66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8

性侵少女法难容强奸犯罪终获刑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双河讯日前,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石某某未上诉。

被告人石某某系农民,闲暇时驾驶自己的面包车跑出租,案发时44岁。被害人丁某某,14岁,智力残疾人。

2018年的一天,被害人丁某某及其母亲(精神残疾人)准备去呼和浩特火车站买票回老家,在路边招手打车,被告人石某某驾驶面包车正好路过将母女二人拉上。到了呼和浩特市火车东站,石某某向丁某某母女二人索要车费,二人称没钱,石某某未拿到车费。

第二天,被告人石某某再次驾驶车辆来到呼和浩特火车东站附近,碰见了在大街上闲逛的被害人丁某某,将其拉上带到宾馆住了三天,其间通过给钱让其买零食、带其吃饭的方式哄骗丁某某,先后猥亵并强奸丁某某两次。

另查明,被害人丁某某母女二人未买到车票,母亲在女儿走丢后,坐公交车寻找,到终点站不下车,司机向其询问情况后将其送到派出所,后其家人将其领回。

经鉴定,被害人丁某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某与未成年无性自卫能力的人发生两次性关系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遂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家中有精神残疾人,一定要看护好,防止其走丢,不给坏人可乘之机;合法权益被侵害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不给坏人留余地。 (鲁学峰)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