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2019年3月4日下午2时37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客车例行检查,驾驶人慌张神色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最终,一起无证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浮出水面。
当日下午2时30分,新城区大队一中队执勤交警在新城区哲里木路与青城巷交汇处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时37分,一辆黄色奥迪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新城区哲里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城巷交汇处时,执勤交警将其拦停准备检查。这时,驾驶人郝某缓缓摇下车窗,神色慌张地只向交警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交警询问他为何不出示驾驶证,郝某开始说忘带了,又说是在对象包里。他的一系列举止让执勤交警产生了怀疑,停车熄火后,郝某打开车门,交警发现该男子右臂缺失,明显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条件,面对交警的询问,郝某又说他以前办理过驾驶证,后来被吊销了。经过进一步核查,交警戳穿了郝某的谎言:查询信息显示,郝某从未办理过任何机动车驾驶证。
事实面前,郝某交代了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实。原来,一次意外致使郝某失去了右臂,出事前,他还未考取过驾驶证,出事后,其因身体原因无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他无证驾驶的小型客车是买给女友的,一直由女友使用。当日,女友有事外出,他想出来办事,心想市区不一定会查车,自己小心翼翼驾驶,应该不会被查住。偏偏不巧,遇上执勤交警查车,结果被当场查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新城区交管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郝某作出处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王永明李文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