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凤通讯员路泽华)近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先锋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勾某某现年85岁,丈夫已去世多年,一直由四个儿子轮流赡养,每人一年。但是只有大儿子在本地,另外三子均举家外出务工,前几年老太太身体还算硬朗,孩子们可以带着她一起外出。现如今年岁偏高,老人已经禁不住折腾了,可是在本地居住的儿女们都不愿意赡养,老太太一气之下,闹着要去养老院。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调解员将本案当事人全部召集到新林村调解室,共同协商解决此事。期间,七个子女各执一词,大家相互推诿、互不相让,谁都不愿意承担起老母亲的赡养义务。几经争吵,大家情绪都很激动,场面一度失控。调解员见状,急忙出面制止纷争。“养老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无关男女,也无关财产由谁继承。俗话说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我建议就由小女儿赡养吧”。调解员的这一提议,遭到了小姑爷的极力反对,兄弟姐妹几个为此吵闹不休。于是,调解员把小姑爷叫到一边单独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大伙纷纷表示同意。
在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之后,调解员拟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老人由小女儿赡养,四个儿子每人每年出3500元,两个女儿每人每年出3000元,老太太无论是生病还是日常起居开销都由小女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