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妮)"把你们的个人物品都点清了,把屋子里张某明的东西都收拾好给他,你自己的东西也要当场认领好."执行员对申请执行人王某梅说.5 月1 5 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来到了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对物权纠纷案判决的四间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案件回溯,王某梅经历了一次婚姻,育有一女,后改嫁给东乌素图村村民张某某.二人婚后,在张某某父亲老屋的后面加盖了房屋四间,与住在前屋张某某的哥哥张某明同住一院.2 0 1 5 年,张某某因病去世,王某梅为张某某料理完后事,才发现张某明已经将自家院门上了锁,无法进入.原来,张某明认为弟媳王某梅在弟弟生病期间没有尽心照料,现在弟弟已经去世,弟媳又是改嫁而来,其女儿也不是自己同宗之人,遂将弟媳赶出了家门.无奈之下,王某梅只得在本村另租一房,对张某明提起上诉.2 0 1 7年,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判决被告张某明将其院内后排四间房屋返还给王某梅,但张某明一直没有执行.2 0 1 8 年2 月,王某梅向回民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该院执行局执行员多次前往该村协调未果,于是定于5 月1 5 日展开强制执行行动,经过约2 小时的协调工作,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完成.据了解,这次物权纠纷案的强制执行是回民区法院开展"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的第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