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讯由于被告罗某没有按照生效法律判决确定的义务给付原告满洲里市某商业银行金融借款三百余万元,且被告罗某在押,故满洲里市某商业银行向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查明被执行罗某名下有位于满洲里市某厂区内的土地及厂房,包含厂房附属的三相电、地下电缆、锅炉和变压器,故依法对以上房产、土地及附属设施进行查封,并移交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司法评估.
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该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职能,对涉案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案件依法进行对外委托.对于该案,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首先组织调解,由于被告在押,调解无果后,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对外委托,以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该厂区内的变压器位置较高,案件承办法官辗转找到了一个单薄的梯子,豪不犹豫地爬上了梯子,对变压器予以拍照取证,在评估机构在场的情况下,及时提供变压器信息,为评估机构作出准确详实的评估报告提供依据.
受理对外委托评估案件、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对外委托、查看现场、收到评估报告,仅二十天的时间,该案得以结案.经过评估作价,涉案的房产、土地、三相电、地下电缆、锅炉和变压器等物品价值共为六百余万元,收到评估报告后,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评估报告转交执行部门后依法及时送达.对于涉案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均及时对外委托,提高办案效率,助力审判执行工作. (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