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扑克牌牵出诈骗大案酒后妨害公务  酒醒悔不当初老人夜晚被抢遇险  民警快速抓获累犯公开宣判寻衅滋事案  扫黑除恶斗争出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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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1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25

公开宣判寻衅滋事案 扫黑除恶斗争出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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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璋通讯员梁锦斌)2019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对石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依法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全部受到法律严惩。该案是全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起公开当庭宣判暨庭审同步直播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是巴彦淖尔市2019年第一起公开宣判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乌拉特中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

经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石某某指使下,六年里,向当地企业强拿硬要“污染费”,对过路拉运矿石车辆随意拦截、强拿硬要“过路费”,攫取非法利益181万元,通过非正常上访手段向政府施压,严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厂矿企业正常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给当地经济、社会治安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石某某等7名被告人在该犯罪集团中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7名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事实的陈述和认罪态度,乌拉特中旗法院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分别对7名被告人判处不同刑罚。其中,石某某获刑5年、肖某甲获刑2年6个月,王某某获刑2年,要某某获刑1年6个月,张某某、肖某乙、李某某分别获刑1年,对石某某并处罚金,对该犯罪集团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此案以从快、从严的方式,进行审理并宣判,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的方针,更体现了审判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乌拉特中旗法院将继续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保持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环节取得实效,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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