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破产审判职责,健全完善企业破产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奋力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高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该院牢固树立“先立后破”的理念,注重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困难企业焕发新生;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充分释放市场资源。2024年,该院帮助2家企业顺利重整,有效盘活资产8400万元。
该院建立危困企业识别名单,并积极召开听证会,多方了解企业发展态势,验证企业重整可行性。同时,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职能作用,实行“一案一计划”,为8家危困企业量身定制破产和重整方案,帮助招募投资人注入资金,为520余名职工保住工作岗位。此外,该院民二庭工作人员还深入各基层法院“点对点”督办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结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理念,提升法官队伍业务素能。
接下来,该院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机制创新,通过精准识别企业困难、高效盘活市场资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专业化审判+智能化辅助+协同化治理”的破产审判新格局。 (李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