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金融秩序,维护我行债权,打击逃避银行债务的不良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农户贷款贷后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将对农户小额贷款欠款客户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或借款担保人立即向我行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望知情者互相转告。注:清单列明截至2019年1月20日的农户小额贷款欠款本金数,欠款产生的利息、滞纳金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币种人民币,单位为元。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