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高效推动审执工作瘫痪农民工获赔偿绝境家庭重燃希望挥法治利剑斩滥伐“黑手”抵制邪教侵蚀  共建和谐家园法治文化传播融入党日活动法官论理说法  化解买卖纠纷学习模范事迹  汲取榜样力量深入基层“传帮带”整合力量促调解营造诚信氛围推动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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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1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11

法官论理说法 化解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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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讯原告因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未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巨宝庄法庭法官抓住双方“共同点”,运用“情理法”成功调解了这起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中,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B公司向A公司赊购了价值189034.8元的泡泥等货物。A公司按约向B公司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后,一直没有收到货款,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得知双方当事人对诉讼金额均无异议,并了解到此前双方多次合作,且有继续合作的意愿,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一方面劝导原告从长远角度考虑,不要彻底断绝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帮被告算清“法律账”“信誉账”“经济账”,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经法官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解决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

(郭成彭子桐杜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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