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年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森林草原耕地生态安全。近日,该院依法判决一起非法砍伐树木案。
2023年9月,被告人王某宏、孙某元向李某清购买树木,并书面承诺会办理采伐证。但完成交易后,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王某宏雇佣石某林(另案处理)砍伐了在李某处购买的树木,孙某元将砍伐的树木整理、装车,并转移至空旷地点,由王某宏负责出售。另查明,在该案发生期间,涉案现场存在少数枯死树未采伐、遗留采伐桩、发生过盗伐的情况。经核实,被告人王某宏、孙某元滥伐林木的立木蓄积为135.5立方米,被砍伐树木均在林地内。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宏、孙某元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人砍伐林木135.5立方米,数量巨大,二人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属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宏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孙某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韩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