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应控制好车速,注意观察并保持安全距离,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否则很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3月17日14时20分,王某某驾驶出租车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先锋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化德县先锋大街亿达加油站门前路段时,由于其车速较快,且未充分观察前方路况,与道路前方魏某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魏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我当时走神了,没注意到她,到跟前了打了把方向,还是把她撞倒了……”因事发突然,魏某某眼瞅着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了过来,无奈对方车速较快,躲闪不及,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魏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稳驾慢行,保持车距,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