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车拉钢管,不仅违法,还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你知道吗?”3月14日,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都仑区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左右两侧捆绑着多根近5米长的钢管。这些超长钢管不仅严重影响了车辆自身的安全,还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面对民警的询问,三轮车驾驶人一脸轻松地回应道:“我一直这样送货,从来没出过事,经验丰富得很。”随后,民警耐心地向其解释这种行为的危险性:“你虽然经验丰富,但路上情况复杂,其他车辆和行人可能来不及反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三轮车驾驶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解释说:“我就是图方便,觉得拉这么点东西没啥影响。”民警随后协助驾驶人将超长钢管卸载下来,并安排其他车辆进行转运,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超长拉货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驾驶三轮车拉超高超长货物将面临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因此,此次超长拉货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李佳杨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