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苏某、张某是好朋友。2024年1月,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苏某借款30万元,约定两个月后还清,并出具了借条,查某为其提供了担保。苏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20万元转账给查某,让其交给张某,又将10万元现金直接给了张某。此后,约定履行期满,查某、张某却并未偿还借款,苏某多次催要,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苏某将查某、张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一边告知被告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还会影响朋友之间的感情和信任,一边劝说苏某将朋友情分放在前面,尽量宽限还款时间。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解,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张某承诺于半年之内还清全部欠款,苏某也选择了撤诉。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