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春日阳光“惹的祸”?酒后“盗车”背后的惊人酒驾“履历”酒驾开车上高速  失控撞桥代价大无证驾车“试脚感”朋友“助攻”也被罚红灯“抢跑”一时爽事故就在一瞬间 7座车里“挤”18人学生安全岂是儿戏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8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4-03

无证驾车“试脚感”朋友“助攻”也被罚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车水马龙的街道本应是安全有序的,有人却无视交通规则无证驾车。朋友不但不阻止,还在一旁“助攻”,让租来的奔驰车秒变“碰碰车”。

前不久,赤峰市林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林西县中蒙医院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奔驰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受伤。

经调查,年仅16岁的秦某某是此次事故的肇事者。秦某某一时兴起,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想试试奔驰轿车的“脚感”。租车人张某某明知秦某某没有驾驶证,竟“大方”地将奔驰车交给了他,还坐在副驾位置指导操作。秦某某驾驶车辆行驶到林西大道和滨河街路口时,因车技生疏,直接撞上了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林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秦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借车人张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只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要学的不仅是驾驶技术,更要牢记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切勿将自己的爱车借给没有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鹿重阳)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