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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3-25

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首次超万件

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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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芳)3月21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2024年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第一年,是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新要求、开创新局面、展现新作为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复议为民”,严格依法办案,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成效明显,为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等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激增,行政复议被更多人民群众和企业信赖并主动选择。”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指出,目前,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已初步显现,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组织召开线上线下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通过制作行政复议微视频、开展集中宣讲、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认识和了解。2024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1万件,新收案件首次超过万件,是2023年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的2.6倍,已超过全区行政诉讼同期新发生一审案件数量。

行政复议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更加突出。2024年,全区行政复议机关以服务大局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积极开展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各地普遍建立了行政复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家门口”服务等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服务。全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169件。在办理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的原则,纠错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203件,有效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效能明显提升。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把调解和解工作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通过案前引导、案中释法、案后跟进等措施,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全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达23.19%,近九成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渠道内得到解决,未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增强。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全区三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纠错,抓好行政复议监督与行业监管、与执法监督、与纪委监察的“三结合”,对纠错数量较多的领域及地区,点对点制发通报函,进行“点”上的指导监督,并综合运用考核、督查督办、移送线索等手段,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预防进行“面”上的整体推动,通过“点面结合”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作用。

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日趋完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后,自治区于2024年率先修订完成了全国第一部行政复议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已施行,该办法将地方实践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补充完善了相关办案程序规定,进一步彰显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同时,自治区司法厅还印发了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管辖、复议监督等内部规范性文件,与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加强工作衔接、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外部工作机制,构建了上下贯通、内外协作的制度体系,为全区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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