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义讯日前,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6日,张某在王某处购买一车粮食,约定由郑某负责从宁城运输到山东省潍坊市。然而,货到后张某以粮食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运输费。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运输合同,郑某多次向张某和王某索要运输费,但双方互相推诿,均称应由对方支付。多次索要无果后,郑某将二人诉至宁城县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二被告均居住在山东省,考虑到当事人在异地,线下调解难度较大,便迅速启动“云上法庭”线上调解模式。
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耐心为双方分析事实、阐明道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张某支付郑某运输费4000元,王某支付1000元。双方通过转账方式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整个调解过程仅用半小时,极大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 (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