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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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8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18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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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学敏、内蒙古万鼎新业资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内蒙古万鼎新业陶瓷市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呼和浩特市思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秦学敏、内蒙古万鼎新业资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内蒙古万鼎新业陶瓷市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呼和浩特市思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福来尔德家俱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库街24号家俱装饰厅3层A座Da 2、Da 3、Da 4、Da 5、Da 6、Da 7、Da 8、Da 9、Da 10、Da 11、Da 12、Da 13、Da 14、

Da 15、D16、Da 17、Da 18、Da 19、Da 20D、Da 21、Da 22、Da 23、Da 24、Da 25、Da 26、Da 27、Da 28、Da 33、Da 34、Da 35、Da 36、Da 37、Da 38、Da 39、Da 40、Da 41、Da 42、Da 43、Da 44、Da 45、Da 46、Da 47、Da 48、Da 49、Db61、Db62、Db63、Db64、Db65、Db66、Db67、Db68、Db69、Db70、Db71、Db72、Db73、Db74、Db75、Db76、Dc87、Dc88、Dc89、Dc90、Dc91、Dc92、Dc93、Dc94、Dc95、Dc96、Dc97、Dc98、Dc99、Dc100、Dcl 01、Dc102、

De125、De126、De127、De128、De129、De130、De131、Del 32、De133、Del 34、De135、De136、De137、De145、Del 46、De147共90套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十二法庭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扬,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秦小东(又名王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马玲诉被告秦小东(又名王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被告秦小东立即返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并承担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刘满威、邓细平:

本院受理原告范志勇诉被告邓细平、刘满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2民初57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本案按原告范志勇撒诉处理。诉讼费: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范志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内蒙古高明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丽杰诉被告内蒙古高明装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5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白海神(海神):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诉白海神(海神)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26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双山(白双山):

本院受理原告郭玉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人民币47000元,逾期利息自2018年4月22日按0.006元利率,顺延计算至付清之日。2、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8日宋跃:

本院受理原告宋和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13亩土地经营权,东邻白玉占、西邻王玉茹、南邻尹平山、北邻村路,以及土地内的机井、潜水泵一台、看护房约100m2一所。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土地经营损失570元×13亩=741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胡春海:

本院受理原告多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胡春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曹文军、张燕:

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诉曹文军、张燕、焦彦飞、陈小娟、陈三娃、赵润莲(2018)内0125民初1206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张国平:

本院受理原告董志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403民初44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张国平欠原告董志梅20000元,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同时自2014年3月25日起按月利息20‰支付欠款利息至欠款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850元,财产保全费44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090元,由被告张国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B204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杨春、王彩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学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在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8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至欠款还清时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高明、张贵生:

本院受理原告冯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2018)内0826民初29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蛮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包太平:

本院受理原告刘东升诉被告包国君、包太平、内蒙古京城广厦房地产经纪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3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包淑桃、吉日嘎拉: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右中旗包小柱农资经销处诉包淑桃、吉日嘎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21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陈栓柱: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曙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杜尔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长岁: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洪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杜尔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赵萨如拉:

本院受理原告福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法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3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8日饶大龙:

本院受理原告翟世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定于2019年1月9日开庭。原告翟世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按原告翟世旺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502民初5614号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8日赵向东、陈文娟:

本院受理达拉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年1月18日董来喜:

本院于2018年11月28日受理的原告裴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621民初5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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