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一致意见,审判团队加班为当事人制作调解书,切切实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民之心。
被告薛某某等人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额尔古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余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等人一直未向原告给付,原告便诉至法院。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案件卷宗,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法庭上,法官耐心向薛某某等人释明不及时还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对个人征信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劝导下,被告当庭向原告偿还10万元,并表示将以最快速度将剩余款项偿还完毕,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
下一步,该院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