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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6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2-21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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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了“鹿力同心、凛冬破冰”专项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内蒙古某物流分公司与6家物流公司的公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立案后,该院依法向内蒙古某物流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内蒙古某物流分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迅速联系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负责人表示,分公司资金由总公司控制,分公司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因该公司为独立法人,而且也无直接证据证明总公司控制分公司资金,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此后,申请人律师联系到法官称,内蒙古某物流分公司在南京市地方银行有银行账户,账户里有资金。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南京市地方银行扣划案款,可是银行却告知该账户资金在前一天已经被全部转走了。法官立即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严肃告知其不配合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该负责人表示所有的转账都是总公司操作的,他们不知情。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总公司涉嫌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恰逢2024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法官通过与总公司法务、财务部门主管沟通,告知总公司涉嫌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总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将会在最短时间内偿还债务。最终,6个执行案件和4个诉讼费执行案件在半个月内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案款120余万元。 (王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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