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小王与某演艺公司签订了演出服务合同,根据公司要求表演杂技。2023年,小王在表演过程中从6米高空中摔落,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该演艺公司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为保障后续治疗所需,小王父亲代表小王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演艺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40余万元,具体金额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确定。
后依据司法鉴定结果,小王构成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依赖护理,小王父亲代表小王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某演艺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后续康复治疗费等费用合计59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看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到小王颈椎、颈部脊髓等多处严重受伤,生活无法自理。其父母不仅要照顾小王,还要筹措医疗费,处境艰难,必须全力加快办案进度才能缓解小王一家的现实困难,但原告提出的各项诉求均需等待鉴定结果。
为切实保障小王的合法权益,在鉴定结果出具前,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向被告讲明其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小王一家的生活困难,督促其主动支付医疗费用,并积极协调被告配合鉴定工作,推进司法鉴定进度。同时,根据原告申请依法对被告财产进行诉中保全。
2024年9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小王为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原告也依据鉴定结果变更了诉讼请求。考虑到小王急需费用进行后续治疗,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向被告充分释法明理,讲明小王受伤与案涉事故存在直接关系,被告在未配置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让小王表演杂技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向企业负责人讲明依法经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促使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演艺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3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2025年年初,承办法官再次给原告打去电话,在得知小王身体康复进度较好、赔偿款已基本给付到位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每一起案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该院将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守护民生权益,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