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素齐讯日前,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锡林呼等15名被告人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锡林呼、张屹焘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霆宇、渠文文、那音太、李宗和、李喆、锡林呼、牧仁、于浩东、赵泽、白音高勒、木瀃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持械聚众斗殴、任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锡林呼、李喆、董升伟、张屹焘在公共场所喝酒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锡林呼、李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树山、韩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针对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和法律适用开展了法庭辩论。
该案因涉案人数众多、涉及案情复杂,土左旗法院在庭审之前两次组织诉讼参加人召开庭前会议,会议围绕案件管辖、人员回避、庭审程序、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争议焦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讨论。 (霍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