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无证驾驶还是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月31日(大年初三)15时
40分许,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内县道S207哈尔稿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看到前面有交警检查点后,停滞不前,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该车驾驶人是女性司机胡某,当民警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时,胡某称出来的急没有随身携带。民警发觉其神情可疑,遂进行进一步查询,发现胡某并未取得任何型号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面对查询结果,胡某交代了事实经过:当日,胡某的丈夫在朋友家聚餐过程中喝了几杯白酒,随后打电话要求胡某接其回家。胡某想,大过年的应该不会遇到交警,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开出没多远就被查获,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给予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申丹贾兵)